第260章 羽,威震华夏(1 / 10)

公元205年,九月秋。

安阳城,大霖雨连下数日。

于禁、浩周等人驻军于城中,左右侍从,皆是当地的高官儿。

面对魏国左将军,七军护军,周官员皆上去谄媚。

“……诶,于督军,您小心点儿打把伞,别淋着雨了。”

“……诶,浩护军,小心地滑,我扶着您嘞。”

众安阳本土官员,皆小心翼翼侍奉于禁等将。

他们皆来自魏国中枢,众官皆不敢得罪。

而于禁等众,皆十分享受于这种职场谄媚。

尤其是于禁,

我们都知道,五子良将皆是标准的职场人。

而常言道,时之良将,五子为先。

于禁最号毅重。

于禁便是五子良将中,最标准的职场打工人。

历史上,于禁曾去劝降泰山将昌豨。

在与夏侯渊的联手打击下,昌豨遭不住了。

觉得自己跟于禁关系那么好,很早就有交情了,干脆就再投降一次吧。

于是率众向于禁投降。

当时于禁身边的将领们都认为,昌豨已经投降,应该把他送到曹操那里。

咱们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但是于禁说:“诸位忘了曹公的常令吗?”

——围而后降者不赦。

于禁说,奉行法令是咱们做臣子应有的节操。

昌豨虽然是我的旧友,但我岂能失节?

说完于禁与昌豨诀别,挥泪斩了昌豨。

所谓职场人,那就是立人设。

其实张辽、徐晃也爱给自己立人设。

只不过于禁立得最好,立得最多。

于禁常常给自己立的人设就是毅重,识大体,正义的化身。

通过斩昌豨这件事,于禁又给自己立了个大公无私的人设。

可是,当你的人设立过头时。

万一把控不住,是很容易崩塌的。

于禁杀昌豨,本质上是“卖友求荣”。

裴松之评价说,虽然昌豨按照法令不能赦免。

但把昌豨押到曹操那里,让曹操处置,这也不算违反法令啊?

曹操当时为了收降泰山群寇,是肯定不会杀昌豨的。

于禁这是一点儿都不给旧友万分之一的希望,却放纵自己的好杀之心。

不听其他将军的建议,后来被俘投降,还被赐予恶谥。

实在是必然的结果啊。

裴松之这显然是用道德的问题来评判法令的问题。

于禁在职场上摸爬滚打那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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