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吧?
食戟:你似乎总能想到了一些大家伙没注意到的东西。
斗罗:一般一般。
电大:我觉得可以干一把。
电大:反正那疯婆娘如果没有伏地魔,这辈子都得待在阿兹卡班。
泰拉:不如劫富济贫一下。
食戟:劫他人的富,济自己的贫是吧?
日常:只是一点点的财物再分配而已。
群里这几位对于经济学都有着自己的见解。
哈莉:等等。
眼见话题逐渐往犯罪边缘滑落,哈莉不得不出声打断他们。
哈莉:我是和邓布利多在一起,不是从者化的伏地魔。
斗罗:没关系,你只要告诉他,未来是贝拉杀了小天狼星应该就够了。
型月:为家人复仇,再没有比这正统的法理了。
日常:而且贝拉可是个资深食死徒,进入阿兹卡班都不曾后悔的那种。
食戟:我记得她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好像就是给伏地魔生娃来着吧?
二阶堂记得,自己前世似乎还看过有这组cp的同人小说来着。
电大:对于这种食死徒,必须要出重拳。
团长进行了总结。
总之,群友们迅速发言,教唆着自家的小妹走向犯罪,啊,不是,是替天行道的道路。
哈莉:可是……
斗罗:你要这样想,这些钱你要是不用,就会落到食死徒手里。
泰拉:与其让那些家伙拿去犯罪,不如让我们正派人物使用。
哈莉:有道理。
原本就不是白的小妹瞬间被同化。
她立刻产生了抢他娘的一把的念头。
……
外面,哈莉在和群友们聊天的同时,也没忘了邓校。
“校长,我们这次的目的地是食死徒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的金库。”
哈莉说出了最后一个魂器的位置。
“古灵阁妖精的性格教授你应该是懂的,我们只能选择入侵。”
巫师世界的妖精(长得像家养小精灵,同样不怎么好看)是真的对于财富观有一种独到的见解。
最直接的例子就是:
如果妖精们打造了一件魔法道具并将其出售,他们并不会认为这件魔法道具就归买家了。
他们会认为,买家只是购买了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在买家死亡后,任何妖精都有权力回收这件道具。
并且,妖精们完全没有告知购买的巫师,他们购买的是使用权。
这桩买卖本身就是按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