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斯此刻的实力和感知远远超过海赛尔,但是对于自己身体的理解,的确如安达里尔所说“肤浅异常”。
“哈,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子,如果在北方,那些想来成亲的家伙们一定把你的家门口堵满了!”海赛尔也不管安达里尔什么身份,大大咧咧的打着招呼,不过这位曾经的痛苦之母并没有甩什么冷脸色,反而很给面子的笑了笑,丝毫没有搅乱营地气氛的意图。
旁边的黑格尔取来了今天的晚饭——几只猎来的野兔,见到海赛尔对安达里尔嘻嘻哈哈,嘴角顿时一阵抽搐,赶紧把他拉到一旁,还没来得及商量什么,海赛尔却笑着扯过一只野兔,道:“我去找那个孩子聊聊,你先忙你的。”
黑格尔不知道该怎么说,最终无奈硬着头皮离开了。
“嘿,觉得困难了么?”
海赛尔大大咧咧的,大手直接拍了拍墨菲斯的肩膀,手中提着的野兔随着他摆臂晃悠着,为了和墨菲斯说话方便,他蹲下身子凑在篝火边,说道:“我的老师让我这么做的时候,我足足花了三天时间才做到,他们说这已经很快了,但我的老师似乎从生下来就能那么做。”
三天,墨菲斯心下感叹,眼前的家伙能面对骑兵团的集群冲锋还能硬生生干掉二十名骑士,有这种武学天赋并不意外。
“你肯定宰杀过猎物,也知道这些动物和我们有近似的地方,对吧?”海赛尔扬了扬手中的兔子,“但是你有仔细研究过它们的身体构造么?”
“有过,但不是动物。”
墨菲斯回想起自己在黛拉的指导下解剖那名血族的经历,“但那时只是为了了解人身体的弱点,并没有想过肌肉的影响。”
“哈——我小时候也和你一样,如何用双手最快的制服猎物?扭脖子?拆脊椎?还是一拳头砸烂它的脑袋或心脏?”海赛尔吸了吸鼻子,换了种较为严肃的语气继续道:“后来部族勇士比武时,我的老师一只手干翻了所有试图挑战他的人,那时我才发现,如果你强大到一定地步,根本不用去考虑敌人的要害在什么位置,不是么?”
“如果我一拳没有击中猎物的心脏,猎物没有死,那我就有被咬伤的危险——你肯定不愿意一头北地熊的巴掌拍在脸上吧?”海赛尔挥了挥不比熊掌小多少的手掌,“但是如果我一拳即便打在熊屁股上,一样能将它的骨头击碎,那样不就解决问题了?”
墨菲斯对于这套理论并不陌生,他提出了这其中的关键:“物理力量的提升很困难很漫长,你的意思似乎并不是单纯的指‘一力降十会’这样的道理。”
“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