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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二零章 暗桩(3 / 5)

乌番奴,更是不会有人在乎他们的死活。

反正长崎等地正在闹瘟疫,死了或者销声匿迹了,都很正常,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估计也不会真如何。

但是那艘巨无霸夹板船,也就是说何廷斌所谓的拿骚号,却是杨振非常想要的。

眼下既然机缘巧合到手了,杨振就绝不可能毁了它,或者雪藏不用它。

然而,杨振只要使用它,哪怕是拆掉它,然后按照这个“拿骚号”的比例,原样重建更多新的夹板船,这个拿骚号的行踪也无法掩盖。

因为,在这个时代的东亚海面上,荷兰人的大型武装商船都是有数的。

而荷兰长崎商馆的这一艘巨型拿骚号武装商船,更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登记在册有名有姓的主力夹板船之一,藏是根本藏不住的。

所以拿了他们的船,又杀了他们的人,很可能会弄巧成拙,并因此给自己招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海上强敌。

这可不是杨振所希望看到的局面。

“那么,以何先生之见,此事应当如何办事好呢?”

杨振这话一说出口,就见刚站起来说话不久的何廷斌,突然再次撩袍跪在了地上。

“在下出身卑微,先前曾经做过——在海上讨生活的海商,又曾被荷兰红毛夷所掳,在红毛夷商馆为奴为仆,从事微末贱役多年,都督若不嫌在下微贱,何某自愿投效都督麾下,打红毛,御外侮,收复大员,护我海疆。只是——”

“只是什么?”

杨振见何廷斌松口,答应投效,心中正自高兴,却听他最后话锋一转,又来一个“只是”,于是连忙追问。

杨振已经隐约知道,何廷斌所说的“曾经做过海商”是什么意思了。

其实就是做过海盗的意思。

明末闽粤沿海地区出海谋生的人,真正老老实实从事海上贸易的是少数,大多数在海上讨生活的,都是海商兼做海盗,或者是海盗兼做海商。

总而言之,多数人上了岸,回到故乡,那就是衣锦还乡的海商。

可等他们上了船,一出海,那就是无法无天嗜血滥杀的海盗。

同样,何廷斌一再说起的大员,杨振也已经反应过来,知道大员就是大明早年官方文书里所说的小琉球,嘉靖以来官方文书里所说的东番。

当然了,这个所谓的大员,就是后世台岛的南方,具体所指就是台南。

明末的时候,不管是天启年间还是崇祯年间,大明军队在对荷兰殖民者的作战之中,虽然胜多败少,可是官方却一直没有介入对大员的经营。

结果荷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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