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3 举重若轻(3 / 3)

李福根回来,却没回酒店,而是去了朴在善的庄园,因为他通过狗嘴知道,朴在善每天就拿红爷的那只彩虹杯喝酒,今天出来之前,还喝了一杯,杯子现在就放在家里客厅的桌子上。

李福根没有进去,狗语传音,直接让朴在善养的大狼狗把杯子叼了出来,他拿了就走。

为什么李福根还要来拿走杯子呢,不是因为他贪心彩虹杯这种宝物,他对古玩没什么兴趣,实话实说,他没有那种素养,不懂得欣赏,之所以拿走杯子,是另一个想法。

罗裳私下里跟他讨论过,陈诗音有没有接红爷的班的可能,如果陈诗音能接红爷的班,那么以后的货,销路就更通畅,如果不能,这条路就断了,再要开拓,很难。

而对于李福根来说,打通东南亚的销路,帮吴月芝把酒厂经营起来,这是最重要的。

所以,帮陈诗音是必须的,不仅是要杀了朴在善,还要帮陈诗音树立威信,接收红爷的班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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