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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招揽百足(二)求评论求推荐票(2 / 3)

被我族尽数杀死!”

古初一番言语,让百足部落的族人们更加震惊。

主动出击竟然还被反杀?

豺狗部落的实力一直都是小型部落中的上乘,夜袭之下竟被覆灭?

贪狼部落该有多强!

“不过,即便如此,我族也没有让豺狗部落的名号永远消失,而是选择将豺狗部落残众纳为我族附庸,并答应其族人,等何时贪狼盟军成为大型联盟时,我就亲自出手,帮助其恢复往日的荣光!”古初说道。

话音刚落,百足部落的众人呼吸皆是一粗,看向古初的目光微变。

“这个贪狼族长,确实是好人呐。”

“是啊,竟然没有吞并,而是选择将其作为附庸,这该放弃多少好处?”

“有一说一,若是我的话,就直接吞并了,豺狗部落将彻底从雾谷中消失。”

百足部落的族人,都对古初的大度称赞不已,你一言我一语,不知不觉中,对贪狼族长的感观已然极好。

由于英雄大会,雾谷中的部落战事实在太常见了,每一秒过去,雾谷中几乎都有无数战事打响与落下。

光是贪狼部落附近,统共五个部落,在百年内就互相开战了数百次,战争的频率在雾谷乃至北原都极为繁多。

所以,当听闻贪狼部落打败了豺狗部落,众人只会去好奇贪狼部落是如何做到的,而并不是贪狼部落为什么要开战,因为在雾谷乃至北原,部落之间开战几乎没有理由,或者理由实在太多。

资源,人口,地盘,英雄大会,秘药,图腾....

部落战争中,胜者部落将败者部落奴役,吞并,附庸,覆灭等等也很正常。

吞并和附庸也有很大差别,吞并乃是彻底将敌方部落战士杀尽,普通族人强行充入自家部落,如杀鸡取卵般的增强自家部落底蕴。

部落被吞并之后,就彻底失去希望,将在雾谷里除名,一生积累成他人嫁衣。

而附庸关系,就温和许多了。

往往是因为两个部落之间实力相差不大,一方并不想大费周折开战,于是许出诺言,以种种重利邀请另一方加入自己部落。

附庸一般是互相敌对的部落之间的权衡之举,附庸某个部落后,就无法参加其盟军,只是与单个部落所绑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而合纵连横则不同,通常是某个部落想要参加英雄大会,便去邀请其他关系不错的部落加入,若是邀请成功,便是合纵连横,成为盟军的一员。若是邀请失败,实力强大的邀请方会选择开战,让对方认清局势,只能加入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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