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哀,强者手中的生杀大权。”秦棣叼着一根雪茄,跨过一具具的尸体,嗅着弥漫在这片山脉中的刺鼻血腥,穿过血色的雾气,一边走一边喃喃着道。
幼年时的经历,少年时的胜极而衰,这六年来的落魄与苟且偷生,早就将他的意志磨砺得犹如钢铁,拥有一颗千锤百炼永不言败的心。
“天才,并不可怕,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天才。最可怕的是什么?是一颗面临无数次失败而不心灰意冷一直勇往直前的心。哪怕这颗心的主人不是天才,一旦崛起,将势不可挡!这也是为什么英雄输给了吊丝,项羽自刎乌江。刘邦则从他尸体上建立了数百年的大汉基业。”
这一番话,是当年秦棣离开昆仑杀戮场时,惊鸿道人给他们的赠语:蛤蟆之所以伟大,在于它有一颗吃天鹅的雄心,所以才有了癞蛤蟆吃天鹅肉。
叼着数千大洋一根的雪茄,看着无数的尸骨血腥,漫步在血雾中。秦棣终于抵达到骨山脚下。
这里的血雾太浓郁,有遮天蔽日之势,一声声的惨叫和嘶嚎,不断从骨山的另一个方向传来,那是秦云在以上千人的神魂精血祭炼骨山。
秦棣穿过血雾,站在这座堪称是以无数鲜血、生命、白骨堆积起来的山脚下。他终于看清楚了这座庞大而诡异的骨山。
哪怕他已经从无数人嘴里知道了这座骨山妖邪般的壮丽,但是此刻,当秦棣抬头看着它时,在这一瞬间他屏住了呼吸,呆呆的望着眼前这座地狱般的魔山,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它不仅妖邪、诡异,能吓死凡人的恐怖。而且它还十分雄伟磅礴。透发出凌驾于天的气势。而一具具的尸骨,横躺在山脚、山腰、山顶。
每一具尸骨的摆放都很有秩序,使它们流淌着阴森森的白光,寒气刺骨,令人毛骨悚然。但偏偏这样一座本该只能存在传说中地狱中的骨山,却给秦棣一种岁月沧桑感,仿佛它横在这里已经有数千年之久。
“它宛如是从地狱跨越时空而来。”秦棣呆呆的看着,失去了思考能力。因为这一幕、这一座山,本就不该存在于世间,出现在凡人的面前。
这是震撼人心的一座山,它太具有视觉冲击力,山脚下堆满了人类的尸骨,密密麻麻,一层接着一层。不断往山顶和山腹里蔓延,数都数不清,也无法去估量。
“恐怕没有一千万,也有数百万。一代帝王轩辕黄帝,统领天下的王者,竟然在这里用人族的尸骨,堆积成如此一座大山。”秦棣忽然感觉,这位“人文初祖”,五帝之首的圣帝,恐怕也不是个心怀仁慈的主吧。
因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