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了一日,登州那边就传来消息:各金矿矿主都主动补交了税款。甚至不少莱州等地的铁矿主也补交了税款。
朱慈烺摸摸眼睛眯起,这么怂,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当初制定商会规则的时候就有规定,加入商会需要提供从崇祯一年到加入年份的纳税证明,商会的等级等权力也直接跟纳税额挂钩。
当然因为人手不足,以往的税收缴纳多少全凭自愿,可以补交,但是你要是交税比较少,那参与的朝廷项目分成比例那就少了。
但是现在税收严格之后,大家暂时都不敢在逃税漏税,动不动十倍的罚款是一个原因。
还一个就是大明税监制定的新式记账发法,大家还都在学习初使用阶段,还没有研究明白怎么偷税漏税。
不过金矿银矿这些行业又有其特殊性,因为他们生产出来的东西就是钱。
朱慈烺到不至于小心眼的为了给陈玄报仇就要把招远这些矿主怎么样。
想要收拾他们完全就是因为站着这么大的金矿,结果年年不交税,完全是不把朝廷放在眼里。
朱慈烺的计划很简单,直接打掉这些矿主,然后把整个招远矿收归皇家,正好跟将来合并的倭国金银矿一起交给皇明矿业单独成立金银矿司管辖。
只是没有想到这些人竟然老老实实的补齐税收了,这动手的理由就没有了。
就算是太子也不能直接掠夺民财啊,这补交税款既往不咎可是他自己定下的规矩。
从锦衣卫和统计司的调查来看,招远地区每年能开采黄金大概二三十万两左右。实际利润应该有十多万两净金。
朱慈烺自然不会为了这点金子就谁便找个理由把对方给抄家了。
而且就算真的抄家,还真未必能有多少收获,吴桥之乱时招远可是没少被祸祸,这些人可是被搜刮了不少。
现在问题是,目前阶段大明的货币刚从粮本位过度到金银本位制,纸币的普及,急需要压库的金银。
贸易所得虽然能获得更多,但是矿山开采也不可小看,而且矿山开采的金子,等于是双倍的钱。
金子送进仓库是一笔钱,然后在根据库存印刷纸币,这又是一笔钱。
还有就是矿工问题,相比起倭国的矿工,朱慈烺当然更相信大明自己人,目前全国金矿众多,但是论起开采规模还是招远最大。
而且招远距离倭国最近,把这里的矿工派往倭国也最方便。
为了防止这些人狗急跳墙,朱慈烺特意抽调第一师南下山东,毕竟几十万矿工,万一真闹起来,可不是一件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