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凶猛,生存力强;具同类相残现象,幼崽存活率仅50%。
他们还有一个响当当的称号:世界上最无所谓无的动物!
看看,比人类强多了。
那才是,不是在干仗,就是在干仗的路上。
贝爷和德爷都清楚了解这种动物的特性,瞬间变得小心翼翼,他可不想去招惹平头哥。
虽说平头哥对他们的伤害性几乎为零,但非常难缠。
而且,它的肉又不好吃。
干嘛去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网友们瞧了,一个个兴奋异常。
“平头哥,和他们干起来啊!”
“真的想看,一个平头哥,袭击四个荒野之王啊!”
现在,伊丽莎白已经凭借她出色的荒野技能被封神了。
在网友们看来,伊丽莎白在野外的本领可是丝毫不必另外三个人弱。
他们看热闹不怕事大。
但——
现场的四人,是不可能满足网友这种怪异癖好的。
躲过了蜜獾的范围,几人继续深入。
很快,他们就发现了一只让他们紧张起来的动物。
网友们透过无人机一瞧,也出吓得连声尖叫。
“哎呀,妈呀,居然是一匹狼!”
“狼有什么可怕的,难道你们都忘记狼仔了吗?”
“狼仔: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想你!”
咕嘟!
德爷率先吞咽口水,这是一条成年的丛林狼。
整体呈灰色,耳朵和脸、还有四条腿是棕色的。
此刻,它并没有看到这边,而好像是被什么东西吸引了视线。
“快走!”
贝爷摆手道:“虽然我们有刀,但这种狼生性凶狠,恐怕会有人受伤,
我们还是寻找别的动物吧!”
嗯!
唐傲也表示赞同,毕竟狼嘛,他不想杀。
因为——
他想到了狼仔。
本来它们有没有什么罪,是自己闯入了他们的地盘。
几人达成一致,都猫着腰,轻手轻脚的准备离开。
往前走了几十步后,众人都松了一口气。
觉得已经摆脱了丛林狼的虎视范围。
就在四人继续往前的时候,却突来意外——
一道凄厉的鸟鸣之声响起。
这是……
对于其他人可能并没有什么感觉,但对于精通兽语的唐傲来说,却是如遭雷击。
“这怎么可能?”
他急忙转身,朝着鸟鸣的方向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