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第三,在公司的重大人事安排上,我方派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经理,你们双方各派出一名副总经理。在董事会人员的安排上,我方派出三名董事,你们各派出一名董事,同时请轻纺局派驻一名第三方董事,作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代表。”
这个方案是骆志远提出、经过了唐晓岚再三考虑润色,可以说是两个头脑无比精明人智慧和谋略的结晶。即考虑到了短期操作的可行性,又兼顾了长远的风险控制,还给予对此次重组合作进行“行政指导”的轻纺局领导一个很大的面子——由轻纺局领导兼任第三方独立董事,独立于双方利益之外,以监管国有资产的名义进入董事会,实际上也是给新公司未来成功组建减少了一个不必要的阻碍。
毕竟,轻纺局作为两家国有毛纺厂的上级主管部门,拥有相应的话语权。如果轻纺局的人从中作梗,会带来很多麻烦。这是骆志远所不愿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