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居的习惯,外出觅食经常一群一群的。
果不其然,那头四五百斤的野猪在村里撒野,看着像调虎离山。
外头四五头个头稍小一些的正在地里拱番薯呢。
陈凡没惊动了它们,而是躲在一棵大树后,架枪瞄准最大的一头。
这会儿村里正热闹,这里距离场上挺远。
没人会注意!
砰!
陈凡开枪果断,但可惜,这次因为几头野猪凑在一起,枪一响,惊动了它们,掉头乱窜。
子弹偏了一点,打在了脖子上!
其他的野猪掉头就往山里跑去,被子弹打中这头则是倒在了地上,还在挣扎。
陈凡马上背起了枪,利索地从树上折下一根粗壮的树枝跑去过,将挣扎不起的野猪脑袋架起来。
脖子上的血口汪汪地流着,不多时,野猪就没了动静。
枪声,村里铁定是听见了,只开了一枪,陈凡还可以说是吓跑它们。
多开一枪都不行,他在生产队可没什么地位,浪费子弹,他吃罪不起。
何况大家都看到了他一枪放倒那头大野猪,现在要是开了两枪,却没有猎物,怎么都说不过去。
没错,这头野猪,陈凡压根儿没想过上交。
村里那头野猪说是分,但磨盘营村多少人?每家分下来,能分多少?
不过一顿饭而已!可收了这头野猪,却可以给家里带来不小的帮助。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眼前的野猪估摸着也就二百斤左右,陈凡这体格子,完全扛得动。
当下看野猪咽了气,陈凡扛起来就走。
目标是黑市,这么大的野猪,他当然不敢直接拿到集市上去卖。
进村的野猪都算是公家的财产,这事儿被发现,他吃不了兜着走。
在集市上随便卖点什么山里的东西可以。
这个,不行!
好在陈凡记得去黑市的路,这是原主的记忆,原主曾经去黑市上买过一点粮食。
扛着野猪走了一半的路程,陈凡才敢停下来歇息。
短暂喘口气就走,天黑前得赶回来,否则怎么交代?
陈凡紧赶慢赶,到了黑市,直接就奔着记忆中收猪肉的老板去。
“老板,要野猪吗?”
对方听到是野猪,立马起身出来,笑呵呵地说道。
“哥们儿体格不错,扛多远来的?”
陈凡直接道:“挺远的,要不要啊?”
“要要要!”老板说着,急忙帮他把野猪放下来。“我先看看成色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