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林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律师:校园霸凌无罪?我送他死刑 > 第211章 林默狗贼,还我老婆!

第211章 林默狗贼,还我老婆!(3 / 4)

“我觉得应该不是林默引诱的,毕竟林默庭审结束后,几乎把所有采访机会都拿来宣传春秋律所了,所以我们还是尊重柳律师的决定吧!”

“祝柳律师前程似锦!”

“该死!好事都被林默这小子占了!我不服!”

“.......”

评论区并没有指责柳苏的,除了谴责林默和羡慕林默的,就是在祝福了。

倒是林默转发了这条视频后。

网友对待林默的态度,和对待柳苏的态度,那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于是就出现了很有意思的局面。

柳苏的评论区那边在祝福她前程似锦。

林默评论区全是狠狠的谴责。

其实网友们心里都知道,柳苏加入林默的律所没有任何毛病。

林默的实力大家都看在眼里,加入只会是强强联合,共赢的局面。

但是大家不服的是,好不容易喜欢上的柳苏律师,期待着柳苏律师能够有更好发展,结果就被林默这小子如此简单的拐跑了!

虽然,加入顺和律所也是不错的发展。

但是

凭什么好处都被林默你小子给占了!

收获名声,人才,还有美女!

可恶啊!

林默评论区。

“林默狗贼!还我老婆!你还我老婆!不还的话我会让你知道我的手段(大怒)!”

“楼上那位能有什么手段?!”

“忽悠林默有上百万的委托费大单,让他拼命准备打官司,然后告诉他是骗他的。”

“好手段!”

“大家千万要注意,运用手段的时候,不要伤害到顺和律所了,只针对林默一人即可。”

“对!顺和律所里面可是还有有秋瑛律师,有夏灵宝宝,还有柳苏律师呢,不能误伤。”

“卧槽,你倒是提醒我了,林默律师的律所里面全是美女!”

“林默你小子玩后宫是吧!小心我起诉你重婚罪!”

“.....”

整个评论区的论调只有一个:“夺妻之仇,不共戴天!”

林默坐在椅子上看着自己的评论区,有一种回到了当初刚刚穿越过来的那种感觉。

只不过那时候是真骂,真嘲笑。

现在更多的是一种调侃。

网友们并没有什么恶意。

于是林默拿起手机,嘴角微微扬起,在评论区说道:

“怎么样,有种你们来咬我啊。”

一时间,林默评论区再次受到了猛攻。

现在也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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