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消失,算是快“治好了”,还是快“没救了”?
韦恩突然觉得,
自己下午刚上完的神学哲学课好像都没这么绕……
看在对方曾经是自己“楼长”的份上,韦恩和奥维莉娅小姐告别之后,先顺路去找了一下大卫·米尔斯,
驱魔部门的人,说不定在这方面更见多识广一些。
大卫·米尔斯这时候正巧在开会,韦恩稍微等了他一阵,在外边就把事情跟驱魔部门里认识的人聊了起来,
结果本地的教会似乎也从没遇到过这种事情,几个驱魔人员很快就开始了讨论。
其中一位认为每个“人格”其实都是本人的一部分,应该并不存在“谁替代谁”问题,左手摸了伴侣算亲热,难道右手摸过去就算“骚扰”了?
另一位则觉得这种事情很好办,既然存在问题,那就送去净化,最后被剩下的,一定是圣灵认为最合适的,要是都活不下来,那也是圣灵的决定。
还有一位倒是和韦恩的个人观点比较接近,认为如果是在主观上刻意去消灭别的“独立意识”,在某种意义上或许就可以算是“谋杀”,但是在量刑和处理方面,确实想想都挺麻烦……
好在大卫·米尔斯正巧勉强算是夹生的律师,
韦恩自己则是私家侦探,理论上侦探只需要把犯人找到就行,如果不那么负责的话,现在就已经可以“结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