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林瑾,一会儿没见感觉你又漂亮的。”
文轩的耳朵一竖,立即附和道:“对,你要是女人我早就追你了。”
说罢,两人哈哈的大笑起来。
“有多远滚多远。”林瑾倒也早就习惯了他们两人对他外貌的调侃,搬了个椅子过来,将吴敏挤到一旁,“文轩,就你那细胳膊细腿的样子还追我?别追一半把腿跑断了。”
“嚯,你不会真的想当女人让我追你吧?”文轩虽然平时话少,却是个十足的闷骚货,“要不然你去泰国当人妖吧?”
人妖?
林瑾突然心头一震,整个人都不好了。
按照现在的任务进程下去,那我不是迟早就变成人妖了吗?所谓的萌妹?
好可怕。
“发什么呆呢?”吴敏将一瓶已经开好了的啤酒递向林瑾,“咯,喝吧。”
暂时忘却了刚刚的心事,林瑾喝了一口酒,然后斜着眼问:“今天是有什么大喜事?你那么扣居然买了这么多吃的?”
“文轩,你把你手上的鸡腿放下。”吴敏笑着伸手想要夺过文轩的鸡腿,但也只是玩闹,闹腾了一会儿就又回到了刚刚的位置上,解释道,“今天我去见了我未来丈母娘,她对我挺满意的。”
“这么快?”林瑾惊讶的将烤串从嘴边拿开,诧异的问道,“大学毕业还有两年吧?这么早见丈母娘你也不怕这两年你或者你老婆变心啊?”
“怕个毛,我和她都在一起三年了。”
“来!今天开心!喝酒!”吴敏笑呵呵的跟林瑾干了个杯,“我丈母娘今天一直说我多么多么好,说我怎样怎样帅,明显是同意等我毕业就结婚。”
“这么早就打算着进坟墓。”
虽然林瑾说着风凉话,但是心中却无比的羡慕,他从小到大就只有过一次失败的初恋,一共才谈了不到四个月,就被以没有安全感,感觉在和女孩子谈恋爱,这两个理由被迫分手了。
那时候的林瑾才初中,脸上还未受到青春痘的荼毒,皮肤比一般女孩子还好,长相更是比现在更加像是女人。
但是如今的林瑾就更没可能跟一个喜欢的妹子走进“坟墓”了。
“对了,吴敏,你有没有钱借我几百?”林瑾的心中不太痛快,只好转移了话题,“昨天去看电影把我看穷了。”
“今天给丈母娘买礼物身上就剩几百了。”他有些不好意思的摸摸脑袋上的短发,“买了烧烤以后全身估计三百块不到,我家里给我寄钱还要等下个月。”
“怎么?你急用钱?”
“没,没有。”林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