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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感触!(2 / 5)

眼中的英雄,就成了剧中的主角,什么浩南啊,山鸡啊!!因为我很想我的人生也和他们一样,热血,义气,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无拘无束,快意恩仇!警察,呵?法律,呵?在那时我的眼中根本毫无价值!

到现在想想,也该感谢那件事的发生,倘若不是如此,我真的对我今后的人生不敢想象,看看我那时扭曲的人生观吧,用句四川话来形容,就是一个敲沙罐的材料(枪毙)。

扯了那么远,言归正传吧,故事是还要说下去的。

因为那时扭曲的人生观的原因,导致我成了学校有点出名的坏学生,抽烟,喝酒那些不用提,逃课,打架也是家常便饭。而敲诈别人的钱和烟这样的事也经常做。

现在想想关于那时敲诈的心态,有点搞笑。说句实话,我家里虽然算不上什么特有钱的人吧,但是,在学校讲起吃穿来,我还是算很好的那一类了,加上有个宠爱孩子而且特心软的妈妈,我的零花钱也不少。反正我抽点烟,喝点酒什么的,是够了。

所以,那时的我只是单纯的想证明点什么吧,证明什么呢?就是自己的江湖地位!!看见别人战战兢兢的递上钱和烟,我就觉得快活,说明他们怕我,为什么怕我?因为我有名气,我有江湖地位,他们必须得给面子!

是好笑吧,我相信那个时候很多学生,都是我这种心态。都是独生子女,如果不是家里特别困难,谁还缺吃少穿啊?就算家里真很困难,那些敲诈来的5块,10块的,还有什么翡翠,红梅的(烟名),又能顶个什么事啊?

那时的我,就是这样的。而脑子里最多的想法,就是如何让自己有更大的名气,快点成为浩南那样的人。小小的学校,显然是不能满足我的要求了,于是,我把眼光放远了,放大了。我要结交社会上那些大哥们。

那时,在我们那一片的杂皮(四川对混混的叫法)还真的不少,当然,远远不是什么所谓的大哥。就是一些经常打架的小杂皮而已。但在我们学生眼中他们也是极了不得的了,要是谁说认识一个,几乎就可以在学校横着走了。

因为我在学校本来就坏名在外,外加我的性格真的特别耿直。还真让我认识了不少,并且和他们称兄道弟起来。

而肖三和田园也就是我那时认识的!

肖三这个人,我不知道具体怎么去评论,因为他比我还小一岁,却感觉整个人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带有很浓的社会气息。他完全没有我那个时候的幼稚,因为他已经有了混社会就是为了捞钱这想法。而不像我,纯粹是为了当‘英雄’,是为了有面子,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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