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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刷怪上瘾再入贼窝(2 / 3)

大速度,沿凌云离开的谷口逃了出去。

就在那名鬼刹罗,心惊胆战的从谷口之外逃走,身形消失在谷口处的视线范围后。凌云的身形,却又好似鬼魅一般的诡异再现,就站在谷口处的马车残害旁。

“放走一个老鼠,就可以顺藤摸瓜抓到另一窝老鼠的踪迹,嘿嘿……我果然是一个天才!”嘴上这么说着,凌云脚下却是不紧不慢的朝着那名鬼刹罗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

凌云跟踪的速度并不快,始终与对方保持半里以上的距离,以确保自己绝对不会暴露踪迹。

至于说会不会跟丢的问题?

这完全就是一个不好笑的玩笑,好伐!

不说两者之间的实力差距,就算把逃走的那名鬼刹罗换成雄霸,凌云也有绝对的把握让对方逃不出自己的追踪。

要问凌云为何如此自信?其实他的这份自信却是来源于一颗钢珠。

一颗外表看起来十分普通、只有米粒大小的钢珠!

这钢珠乃是凌云在诸天事务所期间,将自身查克拉封印其中的特殊暗器。

这种暗器其实没有太强的威能,纵使是在火影世界,由凌云以手印催动,也只能发挥出类似起爆符一样的爆炸效果而已,当然,如果这种钢珠在引爆之前,将之打进了敌人身体之中,杀伤力也很不一般了。

在风云世界中这项暗器的威力不免锐灭,但因为其蕴含有自身查克拉粒子,哪怕是隐藏在对方衣裳里,甚至身体肌肉之中,在写轮眼之下,亦如同黑暗中的明灯一般显眼。

正是基于这个理由,只要那颗珠子还在目标身上,凌云想要跟丢都难。

而为了让对方无法察觉那枚钢珠的存在,凌云在之前发动“弹幕时间”时,便以巧妙的手法将其打入其中一枚上忍级鬼刹罗肩头,而后又在几乎同一瞬间,将一枚手里剑射中对方肩头的同一位置。

这样一来,对方十之八九就只会发现自己中了一枚手里剑,赶路时感觉创口疼痛,也只会当是急行之中牵动伤口所致,绝难发现那枚钢珠的存在。

之所以在一个小小的鬼刹罗身上下这么大功夫,大费周章,凌云的目的不外就是要顺藤摸瓜,找出东瀛方面的其他巢穴位置。

既然已经发现了这些兔崽子们的踪迹,就只铲除其中一个据点又怎么够?

就这样一个疯狂逃窜,一个随后跟随,一追一逃间,眨眼便是红轮西坠玉兔东升,而此刻两人俱已离开海螺湾的范围,气温亦随之转暖,而那名鬼刹罗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这一路奔驰,直到夜半子正,那鬼刹罗才一头扎进一座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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