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或许是太激动,罕的,大学者说话逻辑性差了些。
“我几十年前一趟华,并且华认识了我这辈子最引以为傲的朋友和对手,离开之后,我一直很遗憾,甚至一度很自大的觉得,华的决策不对,没了,人类稳剂这条路上,就失去了指路的明灯,最终花落谁家,还未可知……”
“谁知道这么多年去了,却是我狭隘了……”
“曾经我多次和我的朋友彻夜交谈学术问题,后没人能和我交流的时候,我是怀念那段纯粹的时光啊……”
眼眶有些发红,控制不住激动,史密斯教授就没再戴眼镜了,等他再抬头,那双已经略显浑浊的眼睛看向宋,蓦然穿越时和空,和宋的记忆的眼眉叠一处……
——“,,喊叔叔,用英文!”
——“我女儿,是啊,不听话,但是有孩子会有奇妙的体验,你也别老搞科研,找个人谈谈恋爱啊,体会下人的日子……”
——“行行行,说说,你这个模型都错了,你……哎,你这个路,你让我……”
——“不行,必须这儿,就算你不喜欢我,我老公会多想的。”
——“是啊,能不重要吗,天赋我有就够了,别说他坏话,我就喜欢他这样。”
“实不相瞒,你长得和我的朋友很像,很像,我冒昧的想问一句……”
史密斯教授仿佛透宋,看到了几十年前那个天才般的女人,他此的知己、挚友、也是科研道路上最好的对手。
这几十年少了,史密斯经常会觉得科研路上孤单。
史密斯教授颤抖着问,“你认识庄卿,庄老师吗?”
宋脑子里回忆和现实剧烈的交织。
史密斯开口之前,愣愣的,很是嘈杂了好久。
而史密斯教授问出这句话之后,宋心里不由发出了一声叹息。
这一声叹息包含的东太多,有对命运的无奈,有对佟柔的佩服,更多的,是对去,对童年的怀念,和积压心底已久的不忿,对着世界的不忿。
所以,这就是佟柔打的主意吗?
不愧对佟柔的观感,不出手就罢了,出手,就是杀招。
面面的杀招。
让人无法拒绝的杀招。
原则上说,宋是可以否认的。
但是,但是宋这十几年奋斗的初心,这几年辛苦的目的,这一路走本着的目标……
怎么可能否认自己的时路,更不消说……
宋把话筒举了起,眼睛里也带了泪光,这一刻,谁也不看。
选择走向自己的目的地,和自己的命运。
宋说